备案号 | 滇备2022022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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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感冒清热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39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路39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2-07-21 |
备注 | 已备案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感冒清热颗粒(批号:Z53021355);
已于2022-07-21进行备案
感冒清热颗粒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2020192
批准日期:2025-09-20
国药准字Z61020743
批准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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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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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8-08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53020753
批准日期:2025-06-12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24 号)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备案内容:在安胃片(包装规格12片/板×3板/盒)说明书及标签上新增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执行标准】项内容升级为“《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并对说明书及标签进行重新设计,其他内容不变。
国药准字Z20026657
批准日期:2025-03-31
根据根据双姜胃痛丸中药说明书安全性内容修订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0907)及国家局第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修订双姜胃痛丸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内容如下:1.双姜胃痛丸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由原来的“尚不明确”修订为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头晕、过敏性皮炎等不良反应。”【禁忌】项由原来的“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修订为“1.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修订为“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用。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其它内容不变。 2.根据销售需要,将双姜胃痛丸说明书及标签(3g/袋*6袋/盒)中商标变更为“昆中药”商标,同时重新设计说明书及标签图案式样。
国药准字H53021369
批准日期:2025-02-21
根据秋水仙碱片一致性评价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3958)核准的说明书,按照国家局第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修订秋水仙碱片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过量】、【药理毒理】项等内容。
国药准字Z20026660
批准日期:2025-01-21
根据肾茶袋泡茶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5716)及国家局第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修订肾茶袋泡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内容如下:1.肾茶袋泡茶说明书及标签中【不良反应】项修订为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腹泻、腹痛、恶心、头晕等不良反应”。【禁忌】项修订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修订为“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出现小便淋漓涩痛,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其它内容不变。
2.根据销售需要,将肾茶袋泡茶说明书及标签中“版纳”商标变更为“昆中药”商标,同时重新设计说明书及标签图案式样。
珠子肝泰胶囊
批准日期:2023-01-16
珠子肝泰胶囊说明书及标签备案:1、珠子肝泰胶囊说明书的【包装】项新增:铝塑板装,12粒/板×3板/袋×2袋/盒;2、珠子肝泰胶囊小盒标签的【包装】项新增:铝塑板装,12粒/板×3板/袋×2袋/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