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备案号 琼备2025010236
药品通用名称 替米沙坦片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6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6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3-14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替米沙坦片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沙坦片(批号:国药准字H20051171); 已于2025-03-14进行备案
替米沙坦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041746
批准日期:2025-09-15
国药准字H20253063
批准日期:2025-09-12
国药准字H20254974
批准日期:2025-08-24
国药准字H20061199
批准日期:2025-08-18
国药准字H20080222
批准日期:2025-07-30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253175
批准日期:2025-07-29
尼麦角林片(规格:10mg,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175)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
国药准字Z20090210
批准日期:2025-07-22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由“海南省海口市药谷一路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引领科技众创园B栋1层”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一横路16号1#厂房第三层东侧区域”。
国药准字H20254246
批准日期:2025-06-27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按C₂₀H₂₅CIN₂O₅计),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246)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说明书【有效期】项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53515
批准日期:2025-06-10
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本品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253522
批准日期:2025-06-10
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本品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