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川备2024044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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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胸腺法新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6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16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1-22 |
备注 | 已备案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胸腺法新(批号:国药准字H20020545);
已于2025-01-22进行备案
注射用胸腺法新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J20171177
批准日期:2025-09-03
H20103201
批准日期:2025-07-28
国药准字H20133153
批准日期:2025-06-27
国药准字H20183329
批准日期:2025-05-14
国药准字H20030407
批准日期:2025-03-14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S20030034
批准日期:2018-08-17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重组人白介素-11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一、【不良反应】项下第一段增加以下内容:上市后监测已收集到本品引起的过敏反应报告,临床使用过程中应警惕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应告知患者出现过敏症状后需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已报道的过敏反应相关体征和症状包括面部、舌头或喉部水肿,呼吸急促,喘息,胸痛,低血压(包括休克),发音困难,意识丧失,精神状态改变,皮疹,荨麻疹,潮红和发热等。过敏反应在本品首次给药或多次给药后均可能发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永久停用。二、【禁忌】项下修改以下内容:将“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修改为“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