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浙备202500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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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1-14 |
备注 | 已备案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批号:国药准字H20163431);
已于2025-01-14进行备案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183205
批准日期:2025-08-06
国药准字H20163426
批准日期:2025-02-19
国药准字H20123082
批准日期:2025-01-08
国药准字H20123348
批准日期:2024-12-30
国药准字H20103677和国药准字H20103678
批准日期:2024-12-12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247192
批准日期:2025-09-12
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并对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对说明书中的【执行标准】及【批准文号】项的内容根据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完善。
国药准字H20045826
批准日期:2025-09-04
本品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并对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对说明书中的【执行标准]项的内容根据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完善。
国药准字H33020505
批准日期:2025-08-18
本品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18个月”,并对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对本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标识。
国药准字H20213457
批准日期:2025-08-06
本品原料药供应商发生生产工艺等重大变更,并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关联本品原料药内控标准的变更,但不降低制剂质量控制水平。
国药准字H33022141
批准日期:2025-03-27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同时对说明书、包装标签的地址做相应修订 。2、生产地址由“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同时对说明书、包装标签的地址做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