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苏备20240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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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儿童咳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128号前处理1号车间、提取2号车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固体制剂2号车间颗粒剂生产线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12-23 |
备注 | 已备案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咳颗粒(批号:Z20050691);
已于2024-12-23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50688
批准日期:2025-09-09
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更新药品注册批准文件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企业名称】由"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内容变更为"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由"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128号(提取2号车间,前处理1号车间);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号(固体制剂1号车间硬胶囊剂生产线)"变更为"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128号(提取2号车间,前处理1号车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固体制剂1号车间胶囊剂生产线、固体制剂2号车间胶囊剂生产线)"
国药准字Z32020787
批准日期:2025-03-17
1、我司强力枇杷露在现包装规格“每瓶装150毫升”的基础上增加“每瓶装225毫升”的包装规格;2、根据《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的公告(2023年第126号)的要求,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的【执行标准】【禁忌】【注意事项】,【执行标准】更新为《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禁忌】由“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变更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增加“11.本品含罂粟壳,不宜久服”;3、根据最新说明书变更标签相应内容。
国药准字Z20090029
批准日期:2024-12-13
根据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462009制定了稳定性考察方案,稳定性数据结果符合方案要求,现将本品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H20223102
批准日期:2024-11-27
新增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为本品原料药硫酸钠的供应商,新增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品原料药硫酸钾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