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赣备2024011251 |
---|---|
药品通用名称 | 绞股蓝总苷胶囊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前坪工业区前进路1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前坪工业区前进路1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04-17 |
备注 | 已备案 |
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绞股蓝总苷胶囊(批号:国药准字Z36021983);
已于2024-04-17进行备案
绞股蓝总苷胶囊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53021674
批准日期:2025-04-07
Z53021674
批准日期:2024-10-16
国药准字Z61020109
批准日期:2021-10-12
国药准字Z61020109
批准日期:2021-07-28
国药准字Z53021674
批准日期:2019-03-18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0980002
批准日期:2025-04-03
依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参芪十一味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104号)规定,本品说明书变更以下内容:一.说明书首页右上角标非处方药甲类标识。二.在“参芪十一味颗粒说明书”正下方采用加重字体标注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三.【成份】变更为:“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辅料为蔗糖。”四.【不良反应】变更为: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多汗、发热、鼻衄、头晕、头痛、胸闷、血压升高、失眠等。五.【禁忌】内容采用加重字体,变更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六.【注意事项】内容采用加重字体。变更为: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2周或者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当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长期乏力、体重消瘦明显者应当去医院就诊。9.本品含人参,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10.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11.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七.根据《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要求,增加:【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八.增加【说明书修订日期】项。九.在【生产企业】项后采用加重字体标注“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本品标签变更以下内容:复合膜、小盒和外箱上增加药品非处方药甲类标识及用药忠告语;复合膜、小盒【成份】项下增加了“辅料为蔗糖。”;小盒【不良反应】变更为:详见说明书、【禁忌】变更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变更为:详见说明书。说明书和标签其他内容不变。
国药准字Z20090623
批准日期:2022-10-24
根据冠脉宁胶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2B04078)修订冠脉宁胶囊药品说明书,修订内容为修改日期和执行标准。修改日期由“2020年11月30日”修改为“2022年09月16日”,执行标准由“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882009”修订为“《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882009及通知书编号(2022B04078)”。由于该药品补充通知书修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变更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同意删除本品注册标准(标准号:YBZ08882009)中鉴别(1)丹参的薄层鉴别项。建议从药材质量、生产工艺等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研究制定含量测定指标合理的含量范围(上下限),提高质量可控性。说明书、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说明书其他内容故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