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备案号 赣备2024036928
药品通用名称 复方感冒灵片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上市许可持有人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区(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4-09-25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复方感冒灵片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感冒灵片(批号:国药准字Z36021110); 已于2024-09-25进行备案
复方感冒灵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6020075
批准日期:2025-08-25
国药准字Z44020172
批准日期:2025-08-05
国药准字Z44022023
批准日期:2025-07-16
国药准字Z46020031
批准日期:2025-07-15
国药准字Z36020419
批准日期:2025-05-30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36021119
批准日期:2024-07-08
变更药品包装规格。申请增加“铝塑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3板”的包装规格,包装规格由“每瓶装100片;每板装15片,每盒装2板;每板装15片,每盒装3板。”增加后变更为“每瓶装100片;每板装15片,每盒装2板;每板装15片,每盒装3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3板。”。
国药准字Z36021118
批准日期:2023-07-27
同意备案
国药准字H36022283
批准日期:2021-09-16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氨酚麻美口服溶液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57号)说明书:1.警示语(1)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2.注意事项1.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2.增加“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3.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包装标签:1.警示语(1)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国药准字Z36021116
批准日期:2021-04-08
收到上述品种增加“铝塑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1板”包装规格的备案材料。企业对备案资料负责,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包装标签。
批准日期:2020-06-16
收到上述品种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企业对备案资料负责,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包装标签。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