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赣备2024036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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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复方感冒灵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区(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09-25 |
备注 | 已备案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感冒灵片(批号:国药准字Z36021110);
已于2024-09-25进行备案
复方感冒灵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6020075
批准日期:2025-08-25
国药准字Z44020172
批准日期:2025-08-05
国药准字Z44022023
批准日期:2025-07-16
国药准字Z46020031
批准日期:2025-07-15
国药准字Z36020419
批准日期:2025-05-3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36021119
批准日期:2024-07-08
变更药品包装规格。申请增加“铝塑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3板”的包装规格,包装规格由“每瓶装100片;每板装15片,每盒装2板;每板装15片,每盒装3板。”增加后变更为“每瓶装100片;每板装15片,每盒装2板;每板装15片,每盒装3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3板。”。
国药准字H36022283
批准日期:2021-09-16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氨酚麻美口服溶液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57号)说明书:1.警示语(1)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2.注意事项1.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2.增加“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3.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包装标签:1.警示语(1)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国药准字Z36021116
批准日期:2021-04-08
收到上述品种增加“铝塑板,每板装12片,每盒装1板”包装规格的备案材料。企业对备案资料负责,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包装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