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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浙备2025037956
药品通用名称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康路568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康路568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9-04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批号:国药准字20254915); 已于2025-09-04进行备案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254925
批准日期:2025-09-12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080830
批准日期:2025-09-16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公告》(2023年第142号),现申请对佐米曲普坦片的说明书进行修订:提供纸质药品说明书(简化版),并在纸质药品说明书(简化版)上设计一个可获得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的二维码。
国药准字H20051921
批准日期:2025-08-21
根据CDE登记平台登记信息,对说明书中辅料名称进行规范,“乳糖(一水合物)”修订为“乳糖”。
国药准字H20255025
批准日期:2025-08-21
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在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Z20220005
批准日期:2025-07-08
药品有效期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并对标签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53651
批准日期:2025-07-04
1.本品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并对说明书及标签进行相应修订; 2.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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