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样本稀释液 |
---|---|
备案号 | 粤深械备20250645号 |
备案人名称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 |
生产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委托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
产品有效期 | 未开封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机(温度2~15℃)保存12周;开封后置于2-8℃条件下可保存3个月。生产日期及使用期限见外盒或瓶标签,请在标识的有效期前使用。 |
产品描述 | 45 mmol/L HEPES(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ProClin300。 |
预期用途 | 电化学发光法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
备注 | \ |
备案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6-10 |
变更情况 | \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的样本稀释液(备案号:粤深械备20250645号)
,45 mmol/L HEPES(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ProClin300。 电化学发光法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粤深械备20231120号
备案日期:2024-06-21
用于检测过程中反应过程体系内待测物清洗、起到纯化待测物以便后续检测的比浊仪器平台通用试剂。不单独用于仪器、检测用具及环境的清洗。
样本稀释液
其他厂家
鄂汉械备20250334号
备案日期:2025-08-13
粤穗械备20250368号
备案日期:2025-08-08
湘长械备20250290号
备案日期:2025-08-07
豫郑械备20250117号
备案日期:2025-08-01
粤深械备20240331号
备案日期: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