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样本稀释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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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湘长械备20210507号 |
备案人名称 | 长沙市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201房。 |
生产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3栋201房 |
产品有效期 | Ⅰ型:保存在 2℃~8℃,有效期为24个月。 Ⅱ型:保存在2℃~10℃,有效期为18个月。 Ⅲ型、Ⅳ型、V型:保存在2℃~30℃,有效期为24个月。 Ⅵ型:2℃~8℃环境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开封的试剂,2~8℃环境下可稳定保存60天。 |
产品描述 | Ⅰ型:由Tris缓冲液、牛血清白蛋白、吐温-20、Proclin-300组成。Ⅱ型:由 A 液、B 液组成;A 液主要成分为二水合柠檬酸、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B 液主要成分为三羟甲基氨基甲烷、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Ⅲ型:由磷酸盐缓冲液、PEG-6000(聚乙二醇)、吐温-20、Proclin-300组成。Ⅳ型:由磷酸盐缓冲液、吐温-20、Proclin-300组成。V型:由三羟甲基氨基甲烷、吐温-20、PVP-40(聚乙烯吡咯烷酮)、Proclin-300组成。Ⅵ型:由 A 液、B 液组成;A 液主要成分为柠檬酸盐缓冲液、二硫苏糖醇(DTT)、腺苷、Proclin-300;B 液主要成分为磷酸盐缓冲液、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 |
预期用途 | 可同一仪器平台,或同一方法学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
备注 | Ⅰ型:保存在 2°C~8°C,有效期为24个月。 II型:保存在2°C~10°C,有效期为18个月。 III型、IV型、V 型:保存在2°C~30°C,有效期为24个月。 VI型:2°C~8°C环境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开封的试剂,2~8°C环境下可稳定保存60天。 |
备案单位 |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5-13 |
备案类型 | 国产 |
长沙市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的样本稀释液(备案号:湘长械备20210507号)
,Ⅰ型:由Tris缓冲液、牛血清白蛋白、吐温-20、Proclin-300组成。Ⅱ型:由 A 液、B 液组成;A 液主要成分为二水合柠檬酸、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B 液主要成分为三羟甲基氨基甲烷、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Ⅲ型:由磷酸盐缓冲液、PEG-6000(聚乙二醇)、吐温-20、Proclin-300组成。Ⅳ型:由磷酸盐缓冲液、吐温-20、Proclin-300组成。V型:由三羟甲基氨基甲烷、吐温-20、PVP-40(聚乙烯吡咯烷酮)、Proclin-300组成。Ⅵ型:由 A 液、B 液组成;A 液主要成分为柠檬酸盐缓冲液、二硫苏糖醇(DTT)、腺苷、Proclin-300;B 液主要成分为磷酸盐缓冲液、二硫苏糖醇(DTT)、Proclin-300。 可同一仪器平台,或同一方法学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长沙市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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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2025-04-22
可同一仪器平台,或同一方法学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分析前预处理,溶解细胞,萃取出待测物。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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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2025-04-22
可同一仪器平台,或同一方法学使用的非特异性试剂,用于待测样本的预处理,使样本中的待测物从与其他物质结合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样本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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