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化学发光底物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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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津械备20140092号 |
备案人名称 | 天津博奥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 |
生产地址 |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11号楼1层104105、4层 |
型号规格 | 25 mL /瓶,50 mL/瓶,100 mL /瓶,250 mL /瓶,500 mL /瓶 |
产品有效期 | 2~8℃下储存,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2年;开封后2~8℃下储存,30天内有效。 |
产品描述 | 本产品由发光液A和发光液B组成。发光液A主要成分为鲁米诺、对碘酚、Tris缓冲液,发光液B主要成分为过氧化脲、Tris缓冲液。 |
预期用途 | 本产品作为辅助试剂,配合博奥赛斯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盒使用。 |
备注 | "" |
备案单位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2-01-21 |
变更情况 | 2022年01月21日:企业名称由"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天津博奥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 "变更为"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移除生产场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移除生产场所: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经路国际医疗器械园14号楼、11号楼;新增生产场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新增生产场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11号楼1层104-105、4层;预期用途由"本产品作为辅助试剂,配合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盒使用。 "变更为"本产品作为辅助试剂,配合博奥赛斯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盒使用。"。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津械备20140092号:化学发光底物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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