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刀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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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沪嘉械备20210214号 |
备案人名称 | 上海博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龙盘路125号6幢2楼A区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龙盘路125号6幢2楼A区、一楼C区 |
产品描述 | 采用不锈钢和金刚石材料制成。 |
预期用途 | 与电动手术设备配合使用,用于打磨、切削组织和骨质。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1-12-28 |
变更情况 | 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修订: 六、清洗灭菌方法中灭菌方法删除“下排气式”该灭菌方法。 七、注意事项中“本产品为一次性产品,清洁灭菌后使用。”变更为“产品使用前必须经过清洗灭菌处理。” 八、警示中“4)产品属于常规刀具类耗材,如发现产品锯齿存在钝化、缺齿及裂纹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变更为“4)产品属于常规耗材,如发现产品刃部存在烧蚀、卷边、崩刃、缺口、麻点、裂纹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修订“九、标识含义”中的相关标识图片; 产品说明书中增加:“使用期限为3年。” 修订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2025-04-14,根据2021年公布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实施通告第七项要求,变更如下内容: 1、产品描述由“采用不锈钢和金刚石材料制成”变更为“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2、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修订:①产品结构组成及材质“刀头产品由刃部、杆部、接口部分组成,采用GB/T 1 220-2007《不锈钢棒》中规定的不锈钢材料。”变更为产品结构组成及材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不在内窥镜下使用。”②产品适用范围由“本产品是一种用于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的附件,需与相适配的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配合使用,用于外科手术中对人体骨组织和(或)软组织的磨削处理。”变更为“与电动手术设备配合使用,用于打磨、切削组织。”;2022-03-07 |
备案类型 | 国产 |
上海博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备案的刀头(备案号:沪嘉械备20210214号)
,采用不锈钢和金刚石材料制成。 与电动手术设备配合使用,用于打磨、切削组织和骨质。
上海博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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