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缓冲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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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粤深械备20250157号 |
备案人名称 | 深圳市科曼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902 |
生产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8楼,4楼北侧 |
型号规格 | 型号:CH A 包装规格:170mL/盒; 型号:CH B 包装规格:170mL/盒、500mL×1、500mL×4、1 L×4 |
产品有效期 | 本品在2℃~32℃保存和运输,有效期为12个月。 本品使用温度见适配仪器工作温度,开瓶后使用有效期为30天。 |
产品描述 |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
预期用途 | 仅用于提供/维持反应环境。 |
备注 | \ |
备案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8-18 |
变更情况 | 2025年2月27日:生产地址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富利南路与芳园路交汇处瑞辉大厦3、8楼(委托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8楼,4楼北侧”;删除受托方企业;;2025年8月1日:包装规格由“型号:CH A 包装规格:170mL/盒; 型号:CH B 包装规格:170mL/盒”变更为“型号:CH A 包装规格:170mL/盒; 型号:CH B 包装规格:170mL/盒、500mL×1、500mL×4、1 L×4”;变更技术要求;;2025年8月18日:产品有效期由“本品在2℃~32℃保存和运输,有效期为12个月。 本品使用温度为15℃~32℃,开瓶后使用有效期为30天。”变更为“本品在2℃~32℃保存和运输,有效期为12个月。 本品使用温度见适配仪器工作温度,开瓶后使用有效期为30天。”;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深圳市科曼生物医疗有限公司备案的缓冲液(备案号:粤深械备20250157号)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仅用于提供/维持反应环境。
深圳市科曼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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