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凝血分析用稀释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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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湘长械备20240503号 |
备案人名称 | 湖南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3号 |
生产地址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3号 |
型号规格 | 规格1:1×50mL/盒;规格2:1×100mL/盒;规格3:1×135mL/盒;规格4:2×50mL/盒;规格5:2×100mL/盒;规格6:2×135mL/盒;规格7:2×10mL/盒;规格8:2×20mL/盒;规格9:2×25mL/盒;规格10:4×5mL/盒;规格11:4×10mL/盒;规格12:4×20mL/盒;规格13:4×25mL/盒;规格14:8×10mL/盒;规格15:8×20mL/盒;规格16:8×25mL/盒;规格17:10×5mL/盒;规格18:10×10mL/盒;规格19:10×20mL/盒;规格20:10×25mL/盒。 |
产品有效期 | 1、未打开包装的试剂盒应储存于2℃~8℃,试剂开瓶后应密闭储存于2℃~8℃,不可冰冻。 2、未开瓶有效期为两年,开瓶有效期为30天。 3、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包装标签。 |
产品描述 | 氯化钠9.0g/L。 |
预期用途 | 用于在凝血测试中稀释血浆标本。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
备注 | 1、未打开包装的试剂盒应储存于2℃~8℃,试剂开瓶后应密闭储存于2℃~8℃,不可冰冻。2、未开瓶有效期为两年,开瓶有效期为30天。3、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包装标签。 |
备案单位 |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12-30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湘长械备20240503号:凝血分析用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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