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批准后药学变更管理方案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5年第46号)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发文字号】 2025年第46号
【效力级别】 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 2025-10-28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为加强化学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管理,促进产业发展,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批准后药学变更管理方案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化学药品批准后药学变更管理方案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数据更新时间:2025-10-30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