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先进治疗药品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08
【时 效 性】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于先进治疗药品的沟通交流管理,提高沟通交流效率,切实推动我国先进治疗药品创新研发进程,我中心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先进治疗药品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对资料要求、申请流程和管理流程分别进行了优化。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chenwzh@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