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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大类 呼吸系统用药
药物小类 平喘药合理应用
药物名称 丙酸氟替卡松
英文名 Fluticasone Propionate
适应症

1.本品气雾剂或干粉吸入剂用于哮喘的预防性治疗。

2.本品鼻喷雾剂用于治疗和预防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吸入给药。

(1)       经口腔吸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采用的起始剂量不同,一次100~1000μg,一日2次。通常初始剂量为:①轻度哮喘:一次100pg,一日2次。②中度至较严重哮喘:一次250^500μg,一日2次。随后应将剂量逐渐减少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剂量。

(2)       经鼻喷雾吸入:每侧一次100pg(2),一日1次,早晨用药为好,部分患者一日需用2(早晚各1)。每侧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0pg(4)。症状控制后,维持剂量为每侧一次50pg(1),一日1次。

局部外用:

(1)     湿疹、皮炎:于患处涂一薄层乳膏,一日1次。

(2)     其他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于患处涂一薄层乳膏,一日2次。连续用药直至症状控制。

老年人剂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不需作特殊的剂量调整。

儿童:常规剂量:吸入给药。

(1)     经口腔吸入①16岁以上患儿:同成人。②4^16岁患儿:大部分患儿给予一次50^100pg,一日2次。可良好控制哮喘;对未良好控制的患儿,可将剂量增加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剂量。

(2)     经鼻喷雾吸入:①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②4~11岁儿童,每侧一次50pg(1),一日1~2次。每侧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pg(2)

局部外用湿疹、皮炎:1岁及以上患儿,于患处涂一薄层乳膏,一日1次。症状控制(通常于7~14日内)后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低有效剂量。用药疗程应尽可能短,建议连续用药不超过4周。

 

 
药理学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具有较强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能减轻哮喘症状及控制病情进展。其特点是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的亲和力较高,局部抗炎作用较强。其局部抗炎作用机制尚不清楚,可能是通过抑制磷脂酶A 2 而影响前列腺素、白三烯等炎性介质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炎作用。与其他糖皮质激素相比,本品具有较高的亲脂性,易在肺组织中摄取及储存,同时在肺部的作用时间更持久。 
药动学 本品吸入给药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因采用的吸入装置不同而异,在12%~26%之间。吸入体内的药物在肺组织中机积量高并可经肺吸收至全身,进入全身的剂量与吸入剂量(500~2000μg)呈线性关系。另有部分被咽下的药物在胃肠道极少被吸收,口服绝对生物利用度少于1%。本品局部外用可从正常完整皮肤吸收;且皮肤有炎症(或其他皮肤病)时,药物经皮吸收量增加。大鼠局部应用1g/kg放射标记的0.05%本品乳膏和软膏24小时,约5%的药物经皮吸收至全身。药物吸收后在肝脏经细胞色素P4503A4介导的5-氟甲基硫代碳酸酶群水解,生成无活性的17-β羧酸代谢物。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1%,静脉给予本品1mg,血浆清除率为1093ml/min,平均终末半衰期为7.2小时。咽下的药物主要以原形随粪便排出。 
相互作用 强效细胞色素P4503A4酶抑制药(如酮康唑、利托那韦等)可抑制本品代谢,使其生物利用度及血药浓度增加,从而增加本品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如库欣综合征或反馈性HPA轴抑制。 
不良反应

1.      可能引起反常性的支气管痘孪伴哮喘加重。

2.      可使发生严重或致死性水痘及麻疹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增加。

3.      部分患者可发生口腔及咽部白色念珠菌感染(鹅口疮)、声音嘶哑等。

4.      极少数患者出现潜在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5.      罕见外周水中、面部水肿、口咽部水中以及局部过敏(包括皮肤过敏如皮疹等)的报道。

6.      极罕见消化不良和关节痛的报道,但与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7.      用吸入激素代替全身激素治疗时,可出现以前全身用药可控制的变态反应(如过敏性鼻炎、结膜炎、湿疹及关节炎等)

8.      喷鼻剂常致头痛、鼻及喉部黏膜干燥、鼻出血、罕见鼻中隔穿孔。

9.      临床试验显示,成人外用后常见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疵、单纯疱疹、腋疱疱、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干燥等。儿童外用后常见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毛细血管扩张、风疹等;少见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痱子等。

10.   外用本品治疗银屑病时,可出现耐药、诱发腋疱型银屑病、皮肤防御功能受损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停药后反跳(或复发)等不良反应,治疗期间应进行监测。

11. 局部用药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症或糖尿病。吸入性皮质激素可引起全身反应(尤其是大剂量长期给药时),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生长延迟、骨质密度降低、白内障及青光眼等。 
注意事项

1.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者;哮喘持续状态或其他哮喘急性发作者;干粉吸入剂禁用于对乳蛋白严重过敏者;外用制剂禁用于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肛周及外阴瘙痒、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等)及细菌(或真菌)感染等患者;外用制剂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

2.      慎用  肺结核(包括活动性肺结核及稳定期肺结核)患者;全身性感染者(如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引起的全身感染);糖尿病患者;过敏体质者。

3.      药物对儿童的影响 儿童用药可导致生长延迟、体重增长缓慢及颅内压增高等。此外,儿童体表面积与体重之比较大,局部用药发生反馈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抑制的危险性更大。因此,儿童应谨慎用药,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并避免长期持续使用(连续用药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外用制剂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

4.      药物对老人的影响 长期大剂量使用,易引起骨质疏松,甚至骨质疏松性骨折。

5.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尚缺乏妊娠期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妊娠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品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6.      药物对哺乳期的影响  给大鼠皮下注射本品后可在其乳汁中监测到一定浓度的本品,但尚缺乏在人体的研究资料。如按推荐剂量吸入给药患者血药浓度很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用药。

7.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应用本品长期治疗前及治疗1年后应进行骨X线检查;由接受口服激素治疗转为吸人本品治疗,或长期吸入本品每日剂量超过2mg者,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应定期监测肾上腺皮质功能;局部大面积用药并采用封包疗法者,应定期进行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监测HPA轴功能;建议接受长期吸入本品治疗的患儿定期监测身高。 
数据更新时间:2025-05-22

呼吸系统用药丙酸氟替卡松(Fluticasone Propionate)临床用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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