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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谈及同通用名和竞价药品的通知

【类型】 动态
【基药】 暂无权限
【所在地区】 河北
【项目级别】 暂无权限
【发布日期】 2025-08-01
【来源】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发〔2024〕33号和医保办函〔2025〕56号规定,经企业申投诉并经审核,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

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报,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布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8月1日

【附件】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5-07-31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