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 | 医用超声耦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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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英文名称 | Medical ultrasonic couplant |
标准编号 | YY 0299-2008 |
代替标准号 | 替代YY 0299-1998;被YY 0299-2016代替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实施日期 | 2010-06-01 |
批准/发布日期 | 2008-10-17 |
作废日期 | 2018-01-01 |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CCS分类 | 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
ICS分类 | 11.040.50射线照相设备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2) |
标准适用范围 | 本标准代替YY 0299-1998《医用超声耦合剂》。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超声耦合剂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其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超声耦合剂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包括企业作为商品制造、销售的,也包括医疗单位自制自用的。该产品在超声诊断和治疗操作中用作探头(或治疗头)与皮肤之间的透声媒质。本标准可供医用超声耦合垫参考采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术中超声操作中与组织切口直接接触的产品。对具有其他特性(如无菌、灭菌)的产品,制造商应补充其相应要求。本标准与YY 0299-1998相比 |
标准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标准提出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2) |
主管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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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0299-2008:医用超声耦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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