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将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2025年第2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6-28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现将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那非类、拉非类物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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