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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名称 Cefaclor for Suspens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47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47
药品本位码 86900591000222
生产单位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珠海市金海岸生物工业区
规格 以C15H14ClN3O4S计0.125g
剂型 口服混悬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23-12-18
医保类别
品种参考适应症

希刻劳®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颅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抱克洛治疗量。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鼻窦炎
淋球菌性尿道炎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数据更新时间:2025-06-12

研发历程

药品名称企业名称原始批准文号
  • - 月- 日
    - 年
    新药申请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批准文号: 原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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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申请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批准文号: 原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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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申请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批准文号: 原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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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信息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批准文号: 原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药品研发历程时光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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