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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酊

修改日期: 2023-09-08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云南白药酊
【成分】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辛麻、微苦。
【适应症】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及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外用,取适量擦揉患处,每次3分钟左右,一日3~5次;风湿筋骨疼痛,一、二度冻伤可擦揉患处数分钟,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瘙痒、皮疹、局部红肿、斑丘疹、红斑疹等。
【禁忌】 1、孕妇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皮肤及黏膜破溃、化脓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外用,禁止口服。切勿喷入口、眼、鼻,使用后即洗手。
2.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或疑似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3.严格按药品说明书使用,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4.小儿、年老体弱者、心脏病、溃疡病患者、经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皮肤过敏者停用。
6.皮肤受损者勿用。
7.本品含草乌(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8.本品含乙醇(酒精),用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含甲硫四氮唑结构的药物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
9.使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含半夏、瓜蒌、瓜蒌子、瓜蒌皮、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或其制剂。
10.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封。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60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5-05-15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