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大类 | 妇产科合理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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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小类 |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常用药物 |
药物名称 | 呋塞米 |
英文名 | Furosemide |
适应症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 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 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 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 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 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 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40mg,每日3次。静脉注射每次剂量 一般不超过100mg,不宜过快,以免造成听神经损害。 妊高征并发心衰、肺水肿者,一般20~40mg,静推,必要时加大剂量或 重复应用。注意低钾、钠、氯及低血容量并发症。 |
药理学 |
1.对水和电解质排泄的作用 能增加水、钠、氯、钾、钙、镁、磷等的排 泄。与噻嗪类利尿药不同,呋塞米等袢类利尿药存在明显的剂量-效应关 系。随着剂量加大,利尿效果明显增强,且药物剂量范围较大。本类药物主 要通过抑制肾小管髓袢厚壁段对NaCl的主动重吸收,结果管腔液Na+、 Cl-浓度升高,而髓质间液Na+、Cl-浓度降低,使渗透压梯度差降低,肾小 管浓缩功能下降,从而导致水、Na+、Cl-排泄增多。由于Na+重吸收减少, 远端小管Na+浓度升高,促进Na+和K+、Na+和H+交换增加,K+和H+ 排出增多。至于呋塞米抑制肾小管髓袢升支厚壁段重吸收Cl-的机制,过 去曾认为该部位存在氯泵,目前研究表明该部位基底膜外侧存在与钠钾 ATP酶有关的Na+、Cl-配对转运系统,呋塞米通过抑制该系统功能而减 少Na+、Cl-的重吸收。另外,呋塞米可能尚能抑制近端小管和远端小管对 Na+ . Cl-的重吸收,促进远端小管分泌K+。呋塞米通过抑制亨氏袢对 Ca2+、Mg2+的重吸收而增加Ca2+、Mg2+排泄。短期用药能增加尿酸排泄, 而长期用药则可引起高尿酸血症。 2.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呋塞米能抑制前列腺素分解酶的活性,使前 列腺素E2含量升高,从而具有扩张血管作用。扩张肾血管,降低肾血管阻 力,使肾血流量尤其是肾皮质深部血流量增加,在呋塞米的利尿作用中具有 重要意义,也是其用于预防急性肾衰竭的理论基础。另外,与其他利尿药不 同,袢类利尿药在肾小管液流量增加的同时肾小球滤过率不下降。呋塞米 能扩张肺部静脉,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加上其利尿作用,使回心血量减 少,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降低,有助于急性左心衰竭的治疗。由于呋塞米可. 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为其治疗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提供了理论依据。 |
药动学 |
口服吸收率为60%~70%,进食能减慢吸收,但不影响吸收率及其疗 效。终末期肾脏病患者的口服吸收率降至43%~46%。充血性心力衰竭 和肾病综合征等水肿性疾病由于肠壁水肿,口服吸收率也下降,故在上 述情况应肠外途径用药。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分布容积平均为体重的 11.4%,血浆蛋白结合度为91%~97%,几乎均与白蛋白结合。本药能通 过胎盘屏障,并可分泌入乳汁中。口服和静脉用药后作用开始时间分别为 30~60分钟和5分钟,达峰时间为1~2小时和0.33~1小时。作用持续时 间分别为6~8小时和2小时。半衰期β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正常人 30~60分钟,无尿患者延长至75~155分钟,肝肾功能同时严重受损者 长至11~20小时。新生儿由于肝肾廓清能力较差,半衰期β延长至4~8 小时。 88%以原形经肾脏排泄,12%经肝脏代谢由胆汁排泄。肾功能受损 者经肝脏代谢增多。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从乳汁中排出。本药不被透析 清除。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2.本品加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3.本品与氯贝丁酯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4.本品能增强降压药的作用,故合并用药时,降压药的用量应适当 减少。 5.本品与两性霉素、头孢霉素、氨基苷类等抗生素合用,肾毒性和耳毒 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损害时。 6.本品与锂合用肾毒性明显增加,应尽量避免合用。 7.本品与抗组胺药物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8.服用水合氯醛后静注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此与甲 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9.本品与碳酸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10.本品与卡托普利合用偶可致肾功能恶化。 11.本品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12.本品易引起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与洋地黄类强心苷联用易致心 律失常。 13.肾上腺糖、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 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 14.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也增加, 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15.本品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16.本品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 时,后者的剂量应作适当调整。 17.本品能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18.本品可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后血容量 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 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19.本品与头孢噻啶、头孢噻吩和头孢乙腈配伍应用时,能增加后三药 的肾脏毒性。必须合并用药时以选用头孢西丁为宜。 20.肼屈嗪、苯妥英和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 21.饮酒及含酒精制剂能增强本药的利尿和降压作用。 |
不良反应 |
1.常见不良反应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 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 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 胃纳不佳、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 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 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 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5mg),多为暂时性,少数 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 引起肾结石。 |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过敏。 2.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尽量避免应用。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糖尿病、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严重肝 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 发休克、胰腺炎、有低钾血症倾向者慎用。 4.味精与本品联用可协同排钾,造成低钾、低钠反应。 5.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6.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 7.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应超 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为口服 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8.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 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
妇产科合理用药呋塞米(Furosemide)临床用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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