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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大类 妇产科合理用药
药物小类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常用药物
药物名称 呋塞米
英文名 Furosemide
适应症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
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
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
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
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
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
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20~40mg,每日3次。静脉注射每次剂量
一般不超过100mg,不宜过快,以免造成听神经损害。
    妊高征并发心衰、肺水肿者,一般20~40mg,静推,必要时加大剂量或
重复应用。注意低钾、钠、氯及低血容量并发症。
 
药理学  1.对水和电解质排泄的作用  能增加水、钠、氯、钾、钙、镁、磷等的排
泄。与噻嗪类利尿药不同,呋塞米等袢类利尿药存在明显的剂量-效应关
系。随着剂量加大,利尿效果明显增强,且药物剂量范围较大。本类药物主
要通过抑制肾小管髓袢厚壁段对NaCl的主动重吸收,结果管腔液Na+、
Cl-浓度升高,而髓质间液Na+、Cl-浓度降低,使渗透压梯度差降低,肾小
管浓缩功能下降,从而导致水、Na+、Cl-排泄增多。由于Na+重吸收减少,
远端小管Na+浓度升高,促进Na+和K+、Na+和H+交换增加,K+和H+
排出增多。至于呋塞米抑制肾小管髓袢升支厚壁段重吸收Cl-的机制,过
去曾认为该部位存在氯泵,目前研究表明该部位基底膜外侧存在与钠钾
ATP酶有关的Na+、Cl-配对转运系统,呋塞米通过抑制该系统功能而减
少Na+、Cl-的重吸收。另外,呋塞米可能尚能抑制近端小管和远端小管对
Na+ . Cl-的重吸收,促进远端小管分泌K+。呋塞米通过抑制亨氏袢对
Ca2+、Mg2+的重吸收而增加Ca2+、Mg2+排泄。短期用药能增加尿酸排泄,
而长期用药则可引起高尿酸血症。
    2.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呋塞米能抑制前列腺素分解酶的活性,使前
列腺素E2含量升高,从而具有扩张血管作用。扩张肾血管,降低肾血管阻
力,使肾血流量尤其是肾皮质深部血流量增加,在呋塞米的利尿作用中具有
重要意义,也是其用于预防急性肾衰竭的理论基础。另外,与其他利尿药不
同,袢类利尿药在肾小管液流量增加的同时肾小球滤过率不下降。呋塞米
能扩张肺部静脉,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加上其利尿作用,使回心血量减
少,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降低,有助于急性左心衰竭的治疗。由于呋塞米可.
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为其治疗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提供了理论依据。
 
药动学   口服吸收率为60%~70%,进食能减慢吸收,但不影响吸收率及其疗
效。终末期肾脏病患者的口服吸收率降至43%~46%。充血性心力衰竭
和肾病综合征等水肿性疾病由于肠壁水肿,口服吸收率也下降,故在上
述情况应肠外途径用药。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分布容积平均为体重的
11.4%,血浆蛋白结合度为91%~97%,几乎均与白蛋白结合。本药能通
过胎盘屏障,并可分泌入乳汁中。口服和静脉用药后作用开始时间分别为
 30~60分钟和5分钟,达峰时间为1~2小时和0.33~1小时。作用持续时
间分别为6~8小时和2小时。半衰期β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正常人
30~60分钟,无尿患者延长至75~155分钟,肝肾功能同时严重受损者
长至11~20小时。新生儿由于肝肾廓清能力较差,半衰期β延长至4~8
小时。 88%以原形经肾脏排泄,12%经肝脏代谢由胆汁排泄。肾功能受损
者经肝脏代谢增多。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从乳汁中排出。本药不被透析
清除。
 
相互作用 1.本品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2.本品加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3.本品与氯贝丁酯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4.本品能增强降压药的作用,故合并用药时,降压药的用量应适当
减少。
    5.本品与两性霉素、头孢霉素、氨基苷类等抗生素合用,肾毒性和耳毒
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损害时。
    6.本品与锂合用肾毒性明显增加,应尽量避免合用。
    7.本品与抗组胺药物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8.服用水合氯醛后静注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此与甲
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9.本品与碳酸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10.本品与卡托普利合用偶可致肾功能恶化。
    11.本品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12.本品易引起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与洋地黄类强心苷联用易致心
律失常。
    13.肾上腺糖、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
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
    14.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也增加,
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15.本品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16.本品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
时,后者的剂量应作适当调整。
    17.本品能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18.本品可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后血容量
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
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19.本品与头孢噻啶、头孢噻吩和头孢乙腈配伍应用时,能增加后三药
的肾脏毒性。必须合并用药时以选用头孢西丁为宜。
    20.肼屈嗪、苯妥英和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
    21.饮酒及含酒精制剂能增强本药的利尿和降压作用。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
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
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
胃纳不佳、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
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
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
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5mg),多为暂时性,少数
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
引起肾结石。
 
注意事项    1.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过敏。
    2.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尽量避免应用。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糖尿病、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严重肝
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
发休克、胰腺炎、有低钾血症倾向者慎用。
    4.味精与本品联用可协同排钾,造成低钾、低钠反应。
 5.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6.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
    7.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应超
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为口服
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8.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
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数据更新时间:2025-06-26

妇产科合理用药呋塞米(Furosemide)临床用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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